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
关于做好西安市“骨干、卓越、教育家”型教师培养对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各中心校、初中,直属各单位:
根据《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西安市“骨干、卓教
育家”型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现就我区做好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各校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通知精神,宣传到位。严格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。“骨干”型教师,年龄为45周岁以下并从已获得市级教学能手及以上荣誉中推荐;“卓越”型教师,年龄为50周岁以下并从获得省级教学能手及以上荣誉中推荐; “教育家”型教师,年龄为58周岁以下,并从已获得特级教师、全国优秀教师中推荐。
各中小学(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)幼儿园可根据教师申报情况择优推荐1-3人。推荐工作坚持公开、公正和择优的原则。我局成立遴选推荐领导小组加强对推荐报送工作的指导。区教育局根据各校的申报情况进行条件审核、综合评价,遴选推荐上报市局进行培养。
各校要严格按照申报材料要求,认真审核原件,复印件签字盖章(获奖证书提供近五年的)分类装订,每人一袋张贴材料目录。申报材料于4月17日前一同报送区教育局人事科,逾期不报不再受理。
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
2020年4月13日
附件6 西安市2020年“骨干、卓越、教育家”型教师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.xlsx